新生兒低血糖的癥狀和治療方法有哪些?
有的患兒可不出現癥狀,有癥狀者多發(fā)生于生后數小時至1周,表現為反應遲鈍、吮乳差、陣發(fā)性青紫、蒼白、多汗、體溫不升、呼吸暫停、哭聲低微或哭聲高尖、眼球不正常轉動或震顫、肌張力低下,重癥可驚厥及昏迷。補糖后上述癥狀可消失。
(1)立即給予10%葡萄糖注射液2ml/kg,緩慢靜脈推注,繼以葡萄糖注射液8mg/(kg·min)靜脈滴注,以維持正常血糖水平,每4小時監(jiān)測血糖1次,后改用10%葡萄糖注射液口服,并逐漸改喂母乳或配方奶。
(2)如上述治療仍不能維持血糖正常,可將葡萄糖劑量提高至12mg/(kg·min),并加用糖皮質激素如氫化可的松5mg/(kg·d)靜脈注射,血糖恢復正常后24~48小時停用。
(3)對頑固性低血糖癥,應進一步檢查有無高胰島素血癥或其他代謝性疾病。
新生兒低血糖的診斷標準是什么?
足月新生兒生后3天內血糖<1.7mmol/L,早產兒和小于胎齡兒<1.1mmol/L,3天后均<2.mmol/L為新生兒低血糖癥。目前國內外多采用血糖低于2.2mmol/L(40mg/dl)作為低血糖的界限值。